中青宝(002607)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索赔案仍在进行
发布时间:2025-08-27 20:00 浏览量:24
2025年8月27日,中青宝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946,418.30元,同比减少19.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645,817.53元,同比增长1.45%。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云计算业务,同时保持传统游戏业务的稳步推进,并拓展文旅业务布局,成功构建了以云计算、游戏及文旅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多轮驱动模式。
索赔起因
2025年3月29日,中青宝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三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还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以继续联系律师报名参与索赔,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
律师表示,在2024年1月4日到2024年7月27日之间买入中青宝股票,并且在2024年7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0年3月27日到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中青宝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宜华健康、上实发展、广州浪奇、超讯通信、抚顺特钢、新光圆成、航天通信、银亿股份、银河生物、新纶新材、雅本化学、辅仁药业、巴士在线、大东南、宏达新材、棕榈股份、苏大维格、庚星股份、国旅联合、香雪制药、京蓝科技、联创股份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