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300173)索赔案持续进行,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发布时间:2025-06-10 22:00  浏览量:2

福能东方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3,542.30万元,同比下降10.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20.93万元,同比增长18.63%。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聚焦于新能源电池自动化设备及整线业务,以及精密模切产品加工、IDC数据存储和运营服务。

福能东方于2024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适格投资者范围:在2024年12月6日之前买入福能东方股票,并且在2024年12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18日。于2007年9月20日由中山市松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郭景松等38名自然人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金字火腿、东方海洋、济南高新、藏格矿业、欢瑞世纪、大东南、中毅达、怡球资源、高升控股、天马股份、浩欧博、云内动力、得润电子、聆达股份、百利科技、汇金股份、豆神教育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