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股票索赔案持续进行

发布时间:2025-06-06 22:00  浏览量:2

目前,扬子新材股票索赔案正在进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公司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一、案件背景与监管处罚

2023年11月9日,扬子新材因2018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索赔条件

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29日之前买入扬子新材股票,并且在2022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投资者维权操作指南

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仁智股份、摩登大道、宏达新材、广州浪奇、瑞斯康达、东方海洋、大东海、恒宝股份、花王股份、新研股份、东方园林、南卫股份、正平股份、人福医药、中润资源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