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600811)索赔案将开庭,受损投资者可继续索赔
发布时间:2025-10-31 12:02 浏览量:9
东方集团股票索赔案正在进行,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继续提起诉讼,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索赔起因
东方集团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据悉,东方集团索赔案即将开庭。根据东方集团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18日之间买入东方集团,且在2024年6月1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方集团的亏损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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