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慈善总会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8-30 00:12  浏览量:26

8月27日,沈阳市大东区慈善总会因未按时参加社团年检被撤销登记。

公开资料显示,沈阳市大东区慈善总会是经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成立于2008年1月10日 。其法定代表人为王哲,注册资本为3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大东区万泉街1号 。

• 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组织、策划、落实慈善总会开展的筹募善款和救助工作,以及慈善理念宣传、慈善捐款和捐赠物资的管理等。

• 经营范围 :统筹组织协调慈善类公益活动(筹募善款、慈善救助、公益援助);参加国内、国际慈善文化交流及慈善捐助活动;兴办为慈善事业服务的实体和各种慈善服务机构。

• 相关活动:2024年6月,该慈善总会参与了沈阳市慈善总会与辽宁省慈善联合总会联动开展的“社区惠老助餐”项目,大东区河畔社区食堂作为试点食堂揭牌 。此外,还曾利用接收的社会慈善捐赠等资金,为非特困人员在大东区内因病或意外死亡后急需处置的殡葬问题提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