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大东区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事关新生普查!

发布时间:2025-05-16 13:40  浏览量:6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普查报名

线上通道开启

沈阳教育局发布最新解读

沈阳市教育局最新发布!

事关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普查!「链接」

于洪区教育局、大东区教育局

又发布最新通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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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于洪区小学一年级

新生普查须知

按照沈阳市教育局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做好2025年于洪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普查工作。现将线上普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5月23日-5月29日

二、普查对象

线上普查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港澳台、外籍或其他原因无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及办理缓学的超龄儿童到对口普查学校登记电话号码,学校会电话通知线下报名时间。

三、普查所需材料

(一)有房证的需上传

1.户口本

2.房证

3.出生证明

已购买房产尚未取得房证的,上传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租房的需上传

1.户口本

2.居住证

3.出生证明

四、入学要求

(一)合作办学学校

一房一户、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实地居住、房主为父母,且与父母同户同住,全家落户同一户口本,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如有空余学位,在不完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派位产生;房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二手房需更名落户满6年。

(二)学位紧张学校

学位紧张学校要求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均满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其他学校

1.一房一户、两证(房证、户口簿)合一、实地居住、房主为父母,且与父母同户同住,全家落户同一户口本。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同户同住并提供父母双方在沈无房证明。

2.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五、注意事项

1.新生普查参考《2024年于洪区小学学位分配表(小学)》进行填报,普查学校不代表最终入学学校,线上报名最终录取学校以系统短信或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2.请家长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沈阳市小学新生普查报名须知》和学校的普查通知,详细了解普查学校的具体报名要求。

3.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材料不能提交等问题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4.监护人必须如实填报和上传相关信息,公安、房产等部门会进行后台核验。填报信息有误或不完整的,将电话通知线下复核。

5.每名适龄儿童仅限报一所学校,请务必慎重选择填报。

6.新民、康平、法库、辽中在我区租房的,须上传社区居住证明,其他情形无须上传。

7.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划分学区的新建楼盘,填报在“于洪区新建楼盘普查学校”。

8.在我区购房房产入学的,无须办理居住证。

六、咨询电话:

于洪区教育局初教科:25347078

沈阳市实验学校于洪分校:13654183235,13998200177

解放九年一贯制学校:89270986-8028,13998127068

东湖九年一贯制学校:25310428

光辉九年一贯制学校:89260045,13940166224

大兴九年一贯制学校:89311695,13889379107,13604905903

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85831761-8036,8033

沈阳市第五十七中学:15940481406

沙岭九年一贯制学校:22703403

红兴路小学:89310374,13478293134,13124227737

辽宁省实验学校赤山校区:31653817,31653816

东北育才丁香湖小学:86560151

八家子小学:66863411

三十家中心校:89216578,18704073037

丁香小学:25541243,25542021

东平湖街第一小学:25386856-6022

辽宁省实验中学阳光小学:25992157

于洪新城第六小学:25322478-8005,13704040398

造化中心校:89342718-8801,13478195628

于洪新城第二小学:18840025488

英守小学:86371223

高力小学:89241453

于洪新城第五小学:25203210,25200134

花城学校西江街校区:13042409701

杨士中心校:66695936

于洪新城第一小学:25322466,15604048285

于洪新城第七小学:25284657,13889834031

国奥小学南校区:86547678

北李官小学:25834019,25832662

沙岭中心校:89374350

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阳光小学:13998276989,15802453611

红旗小学:25104419

宏发小学:13840049692,13644058740

沈阳市实验学校中海城小学:66770107

川江小学:86808206

马三家小学:18624083398,13840477958

于洪小学:81959340

前辛台小学:13889204726

平罗中心校:89282050,13709880544

岐山一校怒江分校:23262022,18940007717

国奥小学北校区:86378325-803

花城学校长江街校区:13042409702

和平区南京一校于洪分校:15242448787

于洪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2025年大东区小学新生普查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欢迎您为孩子选择在大东区就读!请各位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不明事宜,可联系普查学校进行咨询。

一、普查时间

5月21日上午9:00——5月27日下午17:00

二、普查对象

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出生且尚未入学的儿童

三、普查方式

辽事通APP、沈阳政务服务网

四、普查材料

1.有大东区户籍或房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孩子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如父母离异,需提交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等子女归属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或其他房产证明材料原件;

(3)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房产或户籍地址即可);

(4)孩子出生证明原件。

2.无大东区户籍或房产,有大东区居住证的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2)大东区居住证原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父母一方居住证即可);

(3)孩子社区居住证明原件(体现孩子姓名及居住地址即可);

(4)孩子出生证明原件。

五、注意事项

1.家长可根据房产、户籍、居住证等信息选择普查学校进行报名,本次普查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最终录取以系统短信及电话通知为准,时间在8月下旬。

2.学生普查学校请参照《2024年大东区学位分配表(小学)》,2025年学区划分方案预计于7月末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

3.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填报一所学校,请勿重复填报,以免影响学生后续在本区招生录取。

4.家长在报名前可登录普查学校的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普查学校的具体报名要求。

5.请务必上传对口社区居住证明,此证明是招生普查的要件。

6.监护人必须如实填报学生信息,如有瞒报、伪造现象,通过比对将取消学生学区内学校录取资格。

7.学生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核验学生信息,如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将二次核验。二次核验具体时间等待学校电话或微信公众号推送通知。

8.如学生去年已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或学生为港澳台、外籍、存在超龄、无身份证号码等情况无法进行线上普查的,请联系普查学校进行咨询。

六、大东区普查学校对应社区及咨询电话

学生普查学校参照《2024年大东区学位分配表(小学)》,现将普查学校对应社区及咨询电话汇总如下,供参考:

2024年入学政策:

1.房证、户口簿两证统一(下称“房户统一”)、实际居住。房主、户主均为适龄儿童父母,三人同一户口簿。

2.父母无房的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无房证明,方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且适龄儿童、父母与老人同户并实际居住。

3.2024年入学房证、户口需满三年以上,8月31日前办理结束。

4.学区内每套住房3年内只能保证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5.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只安排房主身份且房产份额占比50%及以上条件的子女入学。

6.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7.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的学校,首先安排监护人房户统一的学生入学,其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房无户的学生入学,再次安排房户不统一中有户无房的学生入学。

8.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家长可扫描二维码,关注学校公众号,查看各校新生普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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