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业绩预告违规,面临证监会的处罚,适格股民可索赔损失!

发布时间:2025-08-14 11:15  浏览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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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9日,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的公告》,因汇金科技信披违规,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广东证监局经调查认定,汇金科技在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 2024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值,未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4〕340号)第10.3.1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12月,汇金科技将尚未实际履行的9,037,382.29元订单金额计入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剔除上述金额后汇金科技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索赔相关

按照法律规定,汇金科技的上述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陈宇霞律师提醒,凡在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期间买入汇金科技股票,并在2025年3月29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人,均有权向汇金科技索赔相关投资损失。(汇金科技维权入口)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

参加股票索赔的股民需准备一下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如对账单上未显示完整的身份证号码,需另外打印股东信息表;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至完全卖出(或打印对账单之日)

2、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费

如委托律师代理,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陈宇霞律师专栏)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亿晶光电、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獐子岛、长园集团、索菱股份、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联建光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