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300311)被证监会行政处罚,适格投资者可索赔

发布时间:2025-07-22 02:00  浏览量:1

2025年7月21日,任子行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对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 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共计处罚700万元。

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 10.5.2 条、第 10.5.3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目前,任子行投资者索赔案已部分开庭。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任子行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新纶新材、雅本化学、银亿股份、银河生物、大东南、安通控股、惠而浦、中捷资源、飞乐音响、辅仁药业、巴士在线、保利联合、金一文化、华英农业、三七互娱、奥园美谷、如意集团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