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辽宁未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

发布时间:2025-07-08 03:07  浏览量:13

6月份,全省未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但发生2起电动摩托车火灾、2起电动三轮车火灾。

一、相关案例

(一)电动摩托车火灾

6月10日17时30分,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附近发生一起电动摩托车火灾。该电动摩托车起火时处于停放状态,未充电,车辆系在线上网店购买的二手车辆,购买时间为1年内,车辆品牌为酷顺,车辆未经过改装。电池为锂电池,输出电压为60V,电池品牌为锂电博,起火原因为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6月11日8时35分,沈阳市和平区八纬路附近发生一起电动摩托车火灾。该电动摩托车起火时处于停放状态,未充电,车辆系在线下门店购买,购买时间为3年内,车辆品牌为大牛,车辆未经过改装。电池为锂电池,输出电压60V,电池品牌为万疆换电,起火原因为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二)电动三轮车火灾

6月1日19时54分,阜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城慧府东侧楼下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火灾。该电动三轮车起火时处于停放状态,未充电,车辆系在个人手中购买的二手车辆,购买时间为5年内,车辆品牌为彭达牌,车辆未经过改装。电池为锂电池,电池品牌为宁德时代,输出电压60v-72v。起火原因为外来火源。

6月8日00时07分,阜新市海州区供电段小区31号楼楼下发生一起电动三轮火灾。该电动三轮车起火时停放在室外空地,未充电,车辆系在线下门店购买的二手车辆,购买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车辆品牌为金河星,车辆未经过改装。电池为锂电池,电池品牌为金河星,输出电压为72V。起火原因为蓄电池故障(热失控)。

二、锂电池存在的安全隐患

锂电池既是可燃物又是引火源,一旦发生碰撞、挤压、过充和短路等情况,易引发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一)锂电池起火爆炸原因

1.撞击起火:

发生撞击时,可能导致锂电池结构损坏,引发短路或热失控,从而起火。

2.短路:

锂电池内部线束和物料可能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密封措施不到位,使用几年后可能进水,导致短路,进而起火。

3.过充过放:

锂电池在过度充电或放电时,如果没有有效的保护措施,可能会损坏电池,引起热失控和起火。

(二)锂电池安全事项

1.避免高温环境

使用锂电池时,要避免在高温环境下使用;

2.避免完全放电使用

应避免完全放电,如长时间保存,将电池充到 40% 后放置;

3.避免长期不使用

长期不使用时,应将锂电池取出,置于阴凉干燥处,切不要将锂电池进行冷冻,避免水汽侵蚀;

4.使用 3C 认证的合格锂电池

不要使用非原装充电器或没有 3C 认证的劣质充电器给锂电池充电,一旦发现外观有鼓包等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5.不私自拆卸、改装

不要私自拆卸、维修或改装锂电池产品,一定要在产品的授权维修门店或交由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士进行处理。

(三)锂电池着火该怎么办

锂电池起火时,干粉灭火器只能扑灭周边火焰,无法有效阻止锂电池热失控,用水或者水基型灭火器,是锂电池起火应急处置的首选。

1.断开或除去失火设备上的外接电源;

2.持续用水或其它非易燃液体浸透失火的电子设备,降低锂电池单元电池芯的温度,阻断热散逸,防止相邻电池芯失火;

3.如果该装置之前与电源插座相连接,拔下其余所有电源插座上的电源,直至确认系统无故障;

4.不要企图移动燃烧或者冒烟的电子设备,防止带来严重的伤害;

5.不要使用物品覆盖或用冰块降低温度,这种隔绝设备的方式会导致设备热量无法在短时间内散出,反而增加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