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电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情况
发布时间:2025-05-19 23:00 浏览量:1
2025年5月19日消息,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大东吴汽车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4月2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相关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淑英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均为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与通知所列一致,现场未对议案进行修改。
股东大会就审议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规定程序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大东吴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