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徽闪耀屋檐下:蒋家嘴法庭的“寻情”治理新实践

发布时间:2025-06-27 16:45  浏览量:1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方玲 刘胜男

屋场之前闪耀的法徽,八小时之外亮着的明灯,是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人民法院蒋家嘴法庭的办案日常。

近年来,汉寿县人民法院蒋家嘴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用“脚底板工作法”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将纠纷止步在屋檐下,将“法庭”搬进了“家”里。

三年来,蒋家嘴法庭共审结案件1035件,调撤案件687件,用法庭新“枫景”丈量着家长里短、守护着万家“灯火”。

破一墙之隙 上门敲响邻里情

4月9日清早的晒谷场,一张临时搭建的审判桌前围满了村民,一场涉及宅基地纠纷的巡回法庭如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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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夫妇同属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听闻王某有一栋私房要出售,刘某第一时间联系王某,迅速敲定了268000元的房屋售价,并一次性向王某付清全款。然而,等刘某拿到钥匙,满心欢喜筹划着对宅基地翻新时,却发现王某的房子与自己想象的房子大相径庭。

大为恼火的刘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王某退还全部购房款268000元。而王某坚称房屋与约定完全一致,且自己原本在案涉房屋中经营生意,搬出停业导致生意受损,要求刘某给予相应赔偿,否则拒不退款。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奔赴案涉房屋进行实地勘查。经查,原告刘某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还拥有其他宅基地。此外,在刘某起诉之前,双方就因退房问题多次发生激烈冲突,刘某的亲属甚至将车子停放至被告的修车店前阻挠店铺正常经营,原本一墙之隔的邻居已然是剑拔弩张、水火不容。

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决定就地开庭审理此案。

“从法理上说,宅基地买卖讲究‘三必须’,必须同村集体成员、必须权属清晰、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刘某,你知晓不?”“购买房屋如存在不符约定等情况,购买者可以申请退款,王某,你知晓不?”在摆明了法理之后,眼见两人都低下了头,承办法官接着说:“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们只是一锤子买卖的陌生人,那我完全可以依据法律条文直接作出判决。但是两家比邻而居这么多年,何必为了这次的纠纷生分了这么多年的邻居情呢?”

原本各自诉苦的原、被告双方逐渐冷静了下来。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王某夫妇分期返还购房款258000元,并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结合这起宅基地纠纷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现场旁听的村民详细解读农村宅基地买卖方面的法律规定。

这场“家门口的庭审”,不仅解开一桩邻里积怨,更在乡间播下法治种子;敲开的不仅是邻里心墙,更是基层善治的大门。

十年之争 上门化解夫妻怨

“我们本来就是二婚夫妻,各有各的子女,现在我住到养老院,她在沅江老家,我虽然有退休金,但刨去养老费、治疗费没剩多少了,根本没有什么积蓄。”面对“老伴”要求离婚,还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已经78岁的被告袁某长叹一口气,面露难色。

2025年初,收到原告贺某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交的离婚申请后,蒋家嘴法庭负责人刘胜男当即启动涉老案件绿色通道,带着齐备的案卷材料,走进袁某所在的养老院。养老院到法庭要转三趟车,被告袁某年事已高,出行不便。为了不让袁爷爷奔波劳累,刘胜男选择在养老院的床尾办案。

2015年,时年50岁的贺某与68岁的袁某在人生后半场重组家庭。婚后,两人经常因为生活琐碎发生争执,最终贺某选择返回沅江老家,袁某独居汉寿养老院。了解到双方没有和好的可能,法官便决定由情入手,让双方“好聚好散”。

“阿姨,从法律上来说,您确实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但是您也要考虑,袁老今年已经78岁了,身体不好,吃药要钱,住养老院也要钱,您比袁老年轻,身体状态也比他好,您与袁老十年夫妻,能否考虑多给袁老留点保障呢?”考虑到袁老目前的身体状况,承办法官将调解的重点放在了原告贺某身上。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这场持续十年的黄昏恋,在司法温情中画上了句号。

当“银发离婚”遇上温情司法,蒋家嘴法庭通过上门调解,让两位平均年龄69岁的当事人,在免于奔波之苦中实现了“夕阳别离亦从容”。

数据显示,该庭成功调解涉老案件163件,聚焦老年人现实困难,着力解决了老年涉诉群体的“急难愁盼”。

清万里之债 夜灯点亮朋友情

北京时间19:30,加拿大东海岸晨光初现。当周某在多伦多宿舍里点亮手机屏幕时,10000公里外的蒋家嘴法庭审判庭灯火通明。

这场横跨太平洋的“晚间法庭”,不仅化解了3.6万元农资货款纠纷,更创造了“枫桥经验”全球化实践的新样本。

因历史原因,蒋家嘴镇涉外务工人员众多,且主要分布在北美、加拿大等地区。

“过去越洋官司要熬通宵、等传真,现在法庭追着太阳办案。”法庭负责人刘胜男指着世界时区图解释。在“夜间法庭”值班表上,每周二、周四晚19:00-22:00被标注为“跨洋黄金三小时”,与北美东部时间早7:00-10:00无缝衔接。

去年,周某找胡某赊购农药未付货款,胡某诉至蒋家嘴法庭。当得知对方在加拿大务工,本已对追款不抱希望,没想到法官主动提出夜间开庭,用跨境出庭程序为双方化解纠纷。

通过“云庭审”,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原、被告陈述和诉求,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对双方展开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3.6万元不仅是货款,更是乡亲间的情谊、生意伙伴间的信任。一封封横越万里的电子调解书,见证着蒋家嘴法庭“追着时差跑”的司法服务,也记录着“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的为民初心。

架三尺心桥 共筑乡村和谐景

田埂边丈量法理,庭院里共话桑麻。

三年来,蒋家嘴法庭先后开展送法“六进”活动21次,为法治乡村建设注入司法动能。今年4月17日,蒋家嘴法庭面向辖区乡镇二级干部,在镇政府开展以“涉农纠纷的预防和化解”为主题的普法宣传知识讲座。

为破除“大水漫灌”式普法,避免空谈,法庭负责人前期深入辖区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及对辖区内成诉纠纷进行统计、研判,针对诉讼及信访频发的问题,按需筹备课件。

讲座中,法官以2025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依托,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宅基地纠纷、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等常见纠纷,将法律规定与矛盾纠纷解决经验融入讲解,并穿插本地案例,让村镇两级干部们听得懂、用得上。

在答疑环节,村干部提出困扰已久的难题:“部分村民长期在外务工导致土地撂荒,集体能否收回承包地?”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8条和湖南高院相关判例,从“连续弃耕抛荒两年”的认定标准到催告程序的规范化操作,逐项解剖法律要点;针对“外嫁女”权益保护这一高频问题,法官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5条与村规民约的衔接问题,强调“任何自治章程不得减损公民法定权利”的基本原则。

据介绍,蒋家嘴法庭将坚持“以民为本、以和为贵、以情动人、以法服人”的执法理念,继续发挥人民法庭司法便民的“桥头堡”作用,情系百姓、主动服务、探索创新,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