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属于日本吗?
发布时间:2025-11-18 10:36 浏览量:9
近日,日本反战团体在东京举行研讨会,对日本政府在以冲绳为首的西南诸岛扩张军备表示担忧和质疑。这一事件让琉球地位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来自冲绳县宫古岛的市民团体代表楚南有香子告诉记者,日本自卫队的军事设施与民用设施在小型岛屿上往往紧密相邻,一旦发生冲突,普通民众势必被波及。
琉球群岛位于台湾与日本之间,历史上,琉球王国是一个独立国家,拥有1000多年的主权独立历史。从明初开始,琉球与中国建立了深厚的联系,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朝派出册封使到琉球,此后历代册封使不绝于途。这种宗属关系持续了五个世纪,琉球定期向中国朝贡,接受中国皇帝的册封。
琉球音乐人比嘉孝昌(汉名魏孝昌)在接受中国官媒采访时指出:“1879年,日本违背琉球人民意愿,入侵并吞琉球,强行将其改名为冲绳县,这就是日本殖民琉球的开始。”
日本对琉球的侵略始于1609年,当时日本萨摩藩入侵琉球,形成了琉球“两属”状态;直到1879年,日本直接以武力吞并琉球,将琉球国王强行带到东京,把琉球改名为冲绳县。
二战后,一系列国际文件对日本领土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1943年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日本必须放弃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所有土地。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明确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小岛在内。”这些文件明白无误地规定,日本国土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其本土四岛,二是由“吾人决定之小岛”,这里的“吾人”指的是制定公告的中美英三国。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学者冯钺指出:“琉球群岛绵延约1200公里,陆地总面积达4600平方公里以上,完全不是《波茨坦公告》第8条所说‘吾人决定之小岛’的概念。”二战后,琉球由美国托管至1971年,1970年,美日签订《美日旧金山和约》,私相授受,日本窃取琉球及周边岛屿。但美国并未将琉球的主权交给日本,1971年美日签订的《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通篇未出现“主权”一词。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日本利用琉球阻挡美军的反攻,在战争过程中不断在琉球征兵、征粮,利用琉球的资源支持其侵略战争。1945年3月,美军开始攻打冲绳岛,日军为了强化当地居民的意志使其与日军一同抵抗,进行了极端的思想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在美军夺取琉球前,日军共屠杀琉球民众26万余人,屠杀规模之大仅次于南京大屠杀。
面对长期的压迫,琉球人民从未停止过反抗。1997年2月13日,琉球代表在独立问题上与日本政府进行了首次正面交锋。在日本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冲绳选出的社民党众议员上原康助氏提出了“冲绳独立”的说法。
更引人注目的是,1997年5月15日,日本重新控制冲绳二十五周年时,冲绳县没有喜悦和庆贺的心情。从14日开始的“思考和平音乐会”变成了痛苦和哭泣的诉苦大会,群情激奋地呐喊着“冲绳要独立”,要求赶快找出走向“冲绳独立”的途径。
集会通宵达旦,一直持续了二天一夜,人们还冒着盛夏的炎热,进行游行示威,怒吼着“反对日本的殖民统治”、“撤走美军基地”、“冲绳独立”!2013年5月15日,“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宣告成立。该学会将寻求冲绳独立并建立“琉球自治联邦共和国”,在研究他国独立经验的同时,将寻找机会向联合国直接陈述冲绳独立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