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官参局,从官兵把守的参山禁地,到凭票入场的民间采挖

发布时间:2025-11-01 07:10  浏览量:11

离开吉海铁路总站,坐吉林的双层巴士回到城区的北京路,经和龙街,准备去寻张连山府邸。根据刚才在北新胡同看到的船营史话中的介绍,张连山府邸在当地被称作小黄楼,应该非常显眼,跟着导航来到目的地,却并未看到黄色建筑,倒是路边有一栋灰色建筑引起了我的注意。

这栋建筑由青砖砌成,显得古色古香,但其造型却又为西式,门窗带着拱券。楼房顶层镶嵌有“吉林官参局”的匾额,估计和之前在满族博物馆了解的打牲乌拉有关,索性先到这里看看。

原来这是一家博物馆,是在原吉林官参局的基础上打造的,其中设有主题为“大东参情”的吉林参务历史文化展览,同时还展示和售卖人参。

人参是东北三宝之一,满族先民很早就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早在与北宋对峙的辽代,人参便是女真部落经济中的重要商品。到了明代,人参更成为女真与中原汉人交易的主要商品,这同时也增强了女真各部尤其是建州女真的实力,为后金的建立和满清入关提供了经济保障。

从建立大清到入主中原,出于经济和政治层面的考量,吉林地区的人参资源一直受到清政府的高度重视,极力禁止人参的私采私卖。清顺治和康熙年间,修建了南起凤凰岭,北至吉林舒兰的边墙,墙体因遍植柳条,故称柳条边,将长白山的千里林海和参山珠河划为禁区。到乾隆时期,封禁已扩展至东北全境。

当时,采参人必须经过柳条边进入人参产区,柳条边附近的重要据点驻扎官兵。一经查出违禁之人,轻则示众,重则流配云贵。负责镇守东北的宁古塔将军、后称吉林将军,其中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保护参山。

清初,采参制度沿用后金的“八旗分山制”。随着皇权的加强,组建了由清廷掌控的人参生产组织,通过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或直接派遣八旗士兵采参。八旗分山实际是一种奖励手段,将参山分给八旗诸王,以兼顾各旗的利益。康熙四十八年(1709),八旗分山制废除,采参业的特权为清廷垄断。

打牲乌拉是满语江河渔猎之地的意思,在打牲乌总管衙门设立之前,人参采集就是打牲乌拉地方的职责之一,也是清初官采人参的重要组成部分。

雍正时期,随着关内人员流入东北,私挖盗采泛滥,清政府开始尝试民采制度。乾隆十年(1745),清政府从采集到流通变革了东北参务政策,专门经办参务的吉林官参局应运而生。

乾隆十三年(1748),乌拉采参交由吉林将军兼理,采参业务由吉林官参局专管,乾隆十五年(1750),人参贡差从打牲衙门裁撤。

官参局通过发放参票,对民间人参挖采实行行政干预。清末民初的吉林富商牛子厚,其先祖就是凭借挖人参、采金矿赚下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