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合作市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5 11:18  浏览量:8

2025年合作市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公告

根据《中共合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5年合作市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方案〉的通知》(合农领办发〔2025〕33号),为认真做好2025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工作,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消费帮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展我市农特产品销售渠道,提高我市农特产品销量,推动乡村振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补对象

(一)在合作市辖区内注册登记,与东西部协作有关联,建立了联农助农机制,销售采购合作市农特产品,销售额纳入当年天津消费帮扶数据统计范围的企业、合作社、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和采购、销售合作市农特产品的天津及甘肃省外企业。

(二)建设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直供基地的合作市农特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组织合作市电商人才参加东西部协作电商培训、交流等活动,建立联农助农机制,线上销售合作市农特产品纳入当年天津消费帮扶数据统计范围的合作市企业。

(三)参加消费帮扶产销对接、展销、洽谈等活动并承担活动宣传费、布展费、产品运输费等费用的企业。

二、奖补时限

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三、补贴标准

资金来源为2025年天津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共计16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

(一)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直供基地建设奖补(20万元)

支持2-3家合作市辖区内具有一定联农带农效益的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企业必须为在合作市自建生产厂房、生产线并取得SC认证)建设东西部协作直供基地,按照联农带农效益及销售情况给予5-10万元奖补。

(二)销售采购类奖补(100万元)

1.支持天津地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合作市注册落地商贸、农产品产购销企业,参与合作市东西部消费协作采购销售活动,对天津地区采购企业(含天津企业在合作市注册的分公司)采购合作市产品,采购额100万元(含)以下,按采购额的4%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采购/销售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补。

2.支持合作市企业加大东西部协作产品销售力度,建立联农助农帮扶机制(帮扶人数50人以上或带动就业1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对天津市以外企业采购、合作市企业销售至甘肃省以外(不含天津市场)的按以下档次进行奖补。

奖补期内采购/销售额1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按采购/销售额的4%予以奖补;

奖补期内采购/销售额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企业,按采购/销售额的3%予以奖补;

奖补期内采购/销售额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的企业,按采购/销售额的2%予以奖补;

奖补期内采购/销售额1000万元(不含)至2000万元(含)的企业,按采购/销售额的1%予以奖补;

奖补期内采购/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采购/销售额的0.5%予以奖补;

以上奖补按采购额或销售额给予一次性奖补,申报奖补企业按销售采购额申报以上不同档次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销售或采购发票只奖补一方,同一企业年度最高奖补金额累计不超过20万元。

(三)费用类奖补(40万元)

1.对参加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电商培训、产销对接、展会交流等活动的企业,按照交通、住宿、物流、展费等实际产生金额给予一次性奖补,每次活动奖补不超过1万元(同一企业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3万元)。政府部门组织或委托开展的产销对接活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核报。

2.以降低农特产品上行物流运输成本的方式,助推农特产品产业链发展。快递、物流企业对当地企业销售农特产品时发往甘肃省外的快递、物流在标准资费基础上优惠40%及以上的,快递每单补贴1元运费,整批物流按物流费用的10%补贴。当地企业销售农特产品时,通过快递、物流渠道发往甘肃省外,但未享受快递、物流企业降资优惠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快递费用每单补贴1元,整批物流按物流费用的10%补贴)。

3.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和渠道。

建立线下销售渠道,当年销售合作市农特产品突破3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用于企业门店经营。搭建线上销售渠道,当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按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用于线上平台运营(奖补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

采取“先申报、后奖补”和“先报先得、补完即止”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于2025年10月15日前向市商务局提出奖补申请,并填报《2025年合作市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1.申报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直供基地建设奖补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联农助农人员印证资料;

(4)销售额数据佐证资料(采购协议、销售发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凭证),线上销售的需提供网销进账凭证或流水凭证等;

(5)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SC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7)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申报销售类奖补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联农助农人员印证资料(合作市企业提供);

(4)销售额数据佐证资料(采购协议、销售发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凭证),线上销售的需提供网销进账凭证或流水凭证等;

(5)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申报费用类奖补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电子商务企业申报物流费用补贴的需提供: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联农助农印证资料,销往省外及境外市场发货物流单数证明资料。物流快递企业需提供与农特产品销售加工企业签订的运输协议及证明资料。电商企业须提供电商平台后台发件量数据统计截图及物流单数电子文档(打印版)等;

(3)企业申报电商培训费用补贴的需提供:电商培训的相关佐证资料(培训方案、通知、人员花名册、教师资质、图片影像资料及培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资料);

(4)企业申报参加消费帮扶活动费用补贴的需提供:参加消费帮扶产销对接、展销、洽谈等活动的相关通知、邀请函等文件,参加活动产生的宣传费、布展费、物流、住宿、交通等费用的正式票据,活动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等;

(5)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交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其他相关资料。

(二)初审和复审

建立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联席工作机制,工作机制由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席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1.由市商务局负责收集申报资料,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初审,核算奖补比例及金额。企业提交资料时,市商务局出具奖补知情书,由申报企业签字确认。

2.初审结果提交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联席工作机制进行联审。经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联席工作机制审核确定后,最终的认定结果在微羚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资金兑付

1.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按东西部协作项目报账程序拨付资金。

2.奖补资金按佐证资料提交齐全后,按企业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奖补资金,资金补完即止。

3.若单项补贴资金出现结余,结余资金可调整到其他奖补类别使用。如全年奖补资金出现结余,上交市财政。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联席工作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合作市商务局

2025年9月24日

填报说明:

1、本申报表用于申报2025年合作市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资金。填报单位在填写本申报表之前,必须认真阅读《2025年合作市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方案》,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2、申报内容中需填写企业基本情况、消费帮扶活动开展情况,申报销售、采购类奖补需填写申报期限内累计完成的销售额或采购额,包括线上及线下消费帮扶销售额或采购额;申报费用类奖补需填写申报期限内实际发生的物流快递单数,开展电商培训费用,参加消费帮扶产销对接、展销、洽谈等活动费用情况等。申报直供基地建设奖补需填写基地建设基本、直供协议签订及落实情况。

3、申报类别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重复选择,在相应的选项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