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東老曹”1批次酱猪头肉不合格,被处罚50000元
发布时间:2025-09-02 15:44 浏览量:29
近期,北京大东老曹食品有限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京兴市监处罚〔2025〕3270号)显示,标称北京大东老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猪头肉(商标:大東老曹和图形;规格型号:300克/袋;生产日期:2025-05-29)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改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因此被没收违法所得1697.5元并被罚款50000元。
此外,经搜索发现,北京大东老曹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曾多次抽检不合格:
根据2023年12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77期),标称北京大东老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火腿(商标:图案+大東老曹;规格型号:350克/袋;生产日期:2023-08-05)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根据2021年11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55期)标称北京大东老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熏猪头肉(商标:大東老曹和图形;规格型号:300克/袋;生产日期:2021-04-28),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大东老曹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加工、物流、配送于一体的现代化肉类加工企业,主推60多个品种销往100余家大型连锁超市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