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方控股股东解除1500万股质押,剩余质押股份占比降至13.5627%
发布时间:2025-08-28 16:20 浏览量:22
近日,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27)发布临2025 - 026号公告,披露了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相关情况。
公告显示,大厦集团持有大东方股份395,552,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前,大厦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3,500万股;2025年8月27日,其所持有的1500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79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953%。本次解除质押后,大厦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降至12,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30.337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627%。
具体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质押股份(万股)1,500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792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953%解除质押时间2025年8月27日持股数量(万股)39,555.2372持股比例44.71%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万股)12,000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0.3373%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627%截至公告披露日,大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大厦集团39,555.237244.71%13,50012,00030.3373%13.5627%0000合计39,555.237244.71%13,50012,00030.3373%13.5627%0000另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大厦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未超过50%,且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发现存在须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不过,公司也提示,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大厦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大东方表示,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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