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固县城建开发公司违规承包黑幕、城固县住建局敷衍不作为

发布时间:2025-08-02 02:11  浏览量:1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的一起土地开发纠纷引起社会的关注,王大东在得到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简称:城建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王大东成立“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东环路北段综合投资项目部”,此项目未向土地局缴纳齐全土地出让金和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情况下开发房地产项目,与7位普通的民众签订《购地合同》,而这一切等待着这7位无辜者的,是深陷17年的维权泥潭,直到2025年7月依然没有得到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土地承包的灰色链条

在2003年的时候,城固县人民政府城市重点建设指挥部开发将东环二路3.2亩混合性质土地(含458㎡国有土地、1972.41㎡集体土地)委托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看似普通的土地开发,但这片土地从开发一开始就存在各种违法行为!

2007年6月12日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转而又将位于东环二路与北环路十字东南段夹角约3.2亩的宗地交由本单位职工王大东承包开发,而这赫然就是城固县重点建设指挥部委托公司开发的那块混合性质土地。作为承包商,王大东和公司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但直到这时,此土地并未向土地局缴纳齐全土地出让金,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项目承包合同中,约定甲方(城固县城建综合开发公司)提供办理该家土地临街部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相关资料,乙方(王大东)负责办理《土地使用证》,临街部分办证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部分办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而甲方应当向乙方收取承包费120万元整,双方约定了详尽的付款方式,同样也有违约条例,看似合理合法的承包合同,从一开始就暗藏着鲜为人知的意义。

王大东顺利承包该宗地项目开发权后,在2008年,以“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东二路北段综合楼项目部”名义售卖给7户人家并与其联建(有联建协议),并要求其按土地规划图自建住房。

为了承包这宗土地开发项目,王大东向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交付承包费120万元,但通过与这7户人家的售卖行为,实际王大东共计收款451万元,此款项给予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承包费120万,这120万按当时地价足够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关费用,使该土地性质合法合规,王大东本人却未依照法律行事,且此行为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知晓情况为何不制止不调查不处理?城固县住建局作为监管单位,为什么不监管?

很显然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行为,虽然该宗土地项目开发承包费与同期每亩土地市场交易价相当,但王大东显然获得了巨额收益。同时作为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职工,承包本公司项目开发权本就是不合法的行为,不免让人怀疑这是一起知法犯法的案件。

二、实名举报遭敷衍

7户人家按规定自建住房,由此事件涉及到共计64家住户。自2008年起直至2025年今日,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对于普通人来说,土地证的意义不言而喻,由此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当事人从2018年就开始信访,上访,直到举报后2019年8月8日城固县住建局调查后下发了涉事违法人员的调查结果处理通知。

王大东的行为违反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八条,王大东获得了记过处分,处分决定期为12个月,自2019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7日。而时任城固县城建开发公司经理的闵建新同样得到了处罚,他的行为违法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闵建新获得了行政警告处分,处分决定期为6个月,自2019年8月8日至2020年2月7日。

这毫无威慑力的处罚显然不能平息64家住户的愤怒,更何况他们的根本问题,办理土地证一事并没有得到解决,究其原因当城固县城建开发公司得到了120万元的转让土地收入后,并没有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也就没有办法办理土地证。

但既然不办理土地证,这451万就属于非法收入,理应退还给住户。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64户人家开始了不断的实名举报和维权,后续县住建局党组会同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调查组,事情到这里陷入了死循环,无论是城建公司还是王大东,似乎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无奈的是购买的64户人家,根据当事人讲述政府官方调查结果并未第一时间公布调查结果及处罚,在业主的追究步步紧逼下方才知晓此案件调查处理结果。

结果令所有人都失望了,调查组的回复无法办证的原因是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合,但似乎选择性的忽略了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一事实,且根据自建房业主与王大东签订的购地合同里面‘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与王大东均签字盖章,王大东作为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委托开发此项目,个人收取业主资金属于违法行为城固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明知此行为仍然盖章给予批准,可住建局调查经过最终的居然定性为举报不属实,这官官相护的踢皮球,让维权变得越发艰难。

直到近日无奈之下拨打了市长热线,在2025年7月18日转交时任城建局局长杨涌来处理,但结果再一次让住户失望,杨涌对整个事件避重就轻,甚至歪曲事实,丝毫没有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三、维权艰难贪腐盛行

无论是住建局,还是城建开发公司,甚至是作为城建开发公司员工的王大东,土地开发的流程和规范,都属于最基本的内容,居然如此统一的选择性忽视。在整起事件中3.2亩地价款高达451万元,除了给到城建开发公司的120万承包费,剩下的351万去向不明,而这都是购房者的血汗钱。

从2018年到2025年,长达7年的时间里,住户无论是实名举报还是选择信访,都没有得到公平公正的态度,似乎作为弱势群体,就应该被踢皮球似的糊弄,违法的成本忽略不计,轻飘的处分无关痛痒,但64户人家的维权路却困难重重,这就是政府部门摆在群众面前的公信力吗?

虽然作为弱势群体,但维权的决心不能动摇,社会的发展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既然当地政府不能妥善解决问题,64户人家决定继续信访,直接将按着红手印的举报书递交到了省里,希望能够办理土地证,同时追缴不当获利并惩戒贪腐人员,还社会一个朗朗晴天。希望获得广大群众的关注,帮助老百姓一辈子血汗钱购买的房屋办理不动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