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邓州市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入学招生计划及范围公布
发布时间:2025-08-01 02:00 浏览量:1
为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25〕63号)精神,结合邓州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秋期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继续实行“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的办法组织招生。
二、招生对象
本通告仅指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小学招收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入学儿童;初中招收2025年小学毕业生。
三、城区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小学阶段(一年级)
1.城区一小(12班540人):卫生路以东、原大口巷以北、雷锋路以南、河街以西之间区域;财富世家社区居委会;湍韵花园小区、锦荣华庭小区。
2.花洲实验小学(14班630人):①中州大道以东、新华路小草河以南、声树路(城区七初中东侧)以西、团结路以北之间区域。②中州大道以西、英雄广场南侧水渠以南、穰城路以东、仲景路以北之间区域。
3.城区三小(10班450人):前进街社区居委会、春风阁六组。
4.城区十一小:①西校区(7班315人):张白社区(文化路以西区域)、半岛社区、蓝湾社区居委会辖区。②东校区(7班315人):张白社区(文化路以东区域)。
5.城区二小(2班90人):仲景路以南、南阁路以北、古城路以东、教育路以西;建设街社区居委会辖区,大东关一、二组,小东关五、六、七组,原皮件厂、车桥厂居民。
6.城区五小(5班225人):大东关社区居委会辖区(不含一、二组)。
7.城区七小(2班90人):春风阁社区居委会辖区。
8.城区八小(4班180人):南桥店社区、丰泽苑社区居委会辖区、正商新宇城小区。
9.城区九小(4班180人):穰城路以西、仲景路以南、南阁路以北、教育路以东区域,小东关社区居委会辖区;财富天地小区、东都花园小区、和谐大厦小区、阳光嘉园小区、翠庭雅居小区。
10.城区十三小(4班180人):三里阁社区(含理想城小区)、星光社区居委会辖区,至尊府小区。
11.城区十五小(4班180人):鸿杰第一城、陈湾社区、电力花园社区居委会辖区,包含时代国际、锦绣花园小区。
12.三贤小学(6班270人):大西关社区居委会(新华路以南)辖区。
13.古城实验小学(8班360人):大西关社区居委会(新华路以北)辖区。
14.城区六小(2班90人):民主街社区居委会及小西关社区居委会辖区。
15.城区十小(2班90人):新西社区居委会(柳林组、杨埠口组可选择古城实验小学)及建新社区居委会(店子组可选择三贤小学)辖区。
16.古城工业路小学(2班90人):三里桥社区居委会焦枝铁路以东辖区。
17.湍南实验学校(小学部)(1班45人):三里桥社区居委会焦枝铁路以西辖区。
18.解放商城学校(小学部)(4班180人):解放商城,解放社区、团结社区、永泰社区居委会辖区。
19.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5班225人):邓襄路以西、南一环以南区域(不包括永泰社区居委会辖区及湍河辖区生源范围)。
20.北京路学校(小学部)(12班540人):北京大道以东、邓新路以北属于城区区域(不含湍河辖区生源范围,不含小䓍河以南、北京大道以东、团结路以北、声树路以西区域)。
21.人民路学校(小学部)(6班270人):团结路以南、邓新路以北、北京大道以西、中州大道以东区域。
22.灵山路学校(4班180人):湍北新区穰城路以西区域开发楼盘;张楼乡东丁、大丁、张坡、门庙村。
23.功勋路学校(小学部)(4班180人):湍北新区穰城路以东区域开发楼盘。
(二)初中阶段(七年级)
1.城区一初中(22班1100人):①团结路以北、古城路以东、仲景路以南、文化路以西区域;②三贤路以东、仲景路以北、文化路以西、雷锋路以南区域;③团结路以北、雷锋路以南、文化路以东、穰城路以西区域。
2.城区五初中(8班400人):①穰城路以东、团结路以北、湍河以南、北京路以西区域;②穰城路以西、雷锋路以北、三贤路以东、湍河以南区域。
3.城区二初中(8班400人):①卫生路(北头接三贤路)以西、湍河以南、铁路以东、仲景路以北区域;②铁路以东、仲景路以南、外城河以西、团结路以北区域。
4.城区三初中(12班600人):①团结路以南、古城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人民路以北之间区域(不含湍河辖区生源范围);②南阁路以南、三贤路以东、古城路以西、人民路以北之间区域;③人民路以南、穰城路以西、南一环以北、邓襄路以东区域(不含湍河辖区生源范围)。
5.城区四初中(6班300人):①三贤路以西、交通路以东、人民路以北、团结路以南区域;②团结路以北、外城河以东、仲景路以南、古城路以西区域;③南阁路以北、仲景路以南、三贤路以东、古城路以西区域;④仲景路以北、卫生路以东、雷锋路以南、三贤路以西区域。
6.湍南实验学校(初中部)(2班100人):铁路以西区域;团结路以南、交通路以西、铁路以东之间区域;人民路以南、刁南干渠以西之间区域;湍河办海营、槐树、十里铺、湍南社区居委会辖区。
7.解放商城学校(初中部)(6班300人):邓襄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南一环以北、刁南干渠以东之间区域;丰泽苑社区居委会辖区。
8.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12班600人):面向城区招收寄宿生。湍河张寨村学生可寄宿或走读。
9.北京路学校(初中部)(12班600人):北京大道以东、团结路以南、邓新路以北区域(不含湍河辖区生源范围)。
10.人民路学校(初中部)(6班300人):团结路以南、邓新路以北、北京大道以西、中州大道以东区域。
11.城区七初中(10班500人):①北京大道以东、团结路以北、湍河以南区域;②湍河办辖区(不含海营、槐树、十里铺、湍南、张寨村)。
12.城区八初中(12班600人):①中州大道以东、北京路以西、邓新路以南区域;②中州大道以西、穰城路以东、南阁路以南区域;③湍河办辖区(不含海营、槐树、十里铺、湍南、张寨村)。
13.湍东实验学校(4班200人):张楼乡除东丁、许营、大丁、科郑、张坡、小丁、龚家、大庄村以外村。
14.湍北实验学校(6班300人):湍北新区穰城路以西区域开发楼盘;张楼乡东丁、许营、大丁、科郑、张坡、小丁、龚家、大庄村。
15.功勋路学校(初中部)(4班200人):湍北新区穰城路以东区域开发楼盘。
四、报名条件
城区适龄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入学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
(一)以住房手续入学人员子女
1.户口簿(必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
2.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或公租房租赁合同。
(二)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缴纳一年以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凭据。
3.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或房管部门2025年6月30日前备案签发的连续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
4.缴纳电费和水费的票据证明。
(三)非上述情况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初中就读。所有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只能招收本乡镇区域学生,不得跨区域招生。乡镇适龄学生持户口簿报名。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8月4日—13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申请2025年秋期义务教育阶段一、七年级入学的学生家长,需提前在手机端下载“豫事办”APP或支付宝搜索“豫事办”,完成实名注册(注册人需为学生监护人,并且与学生同户或为房产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家长携带证件材料到下列“新生报名服务点”提交并进行报名登记,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对因材料问题无法通过数据核验的家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通过学校进行线下报名登记。每名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受理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再通过平台重复报名。严禁填报不实信息,因信息填报错误或伪造信息不能被识别或影响正常录取的,后果由填报者本人负责。
报名服务点设置:1.全市所有初中(含一贯制学校)设置报名服务点,招收本校初中七年级新生及本校小学一年级新生。2.城区小学(此处指教体局直属小学,花洲、古城、湍河中心校所辖所有小学)设置招生服务报名点,招收本校小学一年级新生。3.各乡镇选择1所初中学校(杏山和张楼可选择1所中心小学)设置报名服务点,负责接受本乡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报名。4.全市独立民办小学设置报名服务点,在所属中心校的领导与指导下开展工作,按计划招收本校小学一年级新生。
(二)资格审查(8月6日—15日)。招生学校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入户调查等,对非本学校范围生源进行退档。学校根据约定时间或电话通知,在入户调查时未予配合完成入户调查的学生,视为不符合入学条件。按照报名时间,10个工作日内平台通过短信向报名家长发布录取结果。
(三)公示通知(8月16日—18日)。学校公示录取学生名单,进行问题纠错,发放入学通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成立邓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专班,专班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教体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招生入学工作,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管理;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负责“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沟通协调及相关服务保障;公安局负责对户口簿、居住证进行审核;房产中心负责对经适房及公租房材料进行审核;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对不动产证、房产证、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进行审核;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营业执照进行审核;企业养老保险分中心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所提交缴纳一年以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凭据进行审核;城市更新服务中心负责对城区拆迁户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供电公司和水务集团分别负责电费、水费缴纳票据的提供及审核;宣传部负责监督支持招生政策的宣传;信访局负责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收集并处理影响稳定的隐患和苗头;城区三个办事处负责在本辖区进行政策宣传,对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学生家长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确保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好本地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负责为从城返乡就读学生提供学位。
(二)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一是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二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简历筛选等。三是严禁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或依据。四是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强挖、签约、圈占生源和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五是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任何学校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六是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七是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八是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九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严禁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十是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中小学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防止失学辍学。市政府门户网站、教体局网站、主要媒体等,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各学校设立咨询电话并对外公布,为群众解答问题;招生结果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