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悬赏!陈苇,女,1987年出生!
发布时间:2025-07-11 03:18 浏览量:1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5)鲁0923执15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志与被执行人陈苇、吴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苇、吴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志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苇,女,1987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东平县州城街道西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70124xxxx。
被执行人:吴瀚,男,2004年3月30日出生,汉族,住东平县州城街道大东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20040330xxxx。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陈苇、吴瀚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如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使得本案执行标的总额一步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20万元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5821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5年7月9日
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志洪与被执行人李彦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彦凤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志洪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李彦凤,女,1976年10月25日生,汉族,住吴桥县何庄乡尚集村113号,身份证号:13292619761025****。
二、案件信息:本案执行案号为(2025)冀0928执76号,执行依据为(2024)冀0928民初853号民事判决书,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执行标的为217997.5元及相应利息、3170元执行费,被执行人已经履行1880.94元。
三、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彦凤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财产线索除外),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3%。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四、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年。
五、举报联系电话: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吴桥县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2025年7月9日
责编:张帆
编辑: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