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在泰安的统治方式和设立的伪政权

发布时间:2025-06-11 15:47  浏览量:14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在泰安设立的伪政权和统治方式

烧杀抢掠,血腥镇压。日本侵略军在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对反抗者进行血腥镇压,其暴行惨绝人寰。日伪军对抗日根据地疯狂进行“扫荡”,实行“铁壁合围”、“三光政策”。修筑据点、碉堡、封锁墙,挖封锁沟,设铁丝网。仅泰(安)莱(芜)公路沿线,就挖了长60公里,宽、深各4米的封锁沟。在泰西,就设日据点78个,伪据点183个。对抓捕的共产党员、八路军指战员严刑拷打,坐“老虎凳”、灌辣椒水,以至枪杀活埋。“1942年,山东泰安沙乾区党政机关干部人员在沙乾村开会时,被日军包围,将抗日干部打死400余人。同年8月,将八路军卫生所包围,并把股长逮去杀死。打伤7人,烧伤10余人。将重伤员30余人用刀把头砍掉后,置于大路上。”

建立伪政权,推行“以华治华”政策。日本帝国主义在以军事手段大肆侵华的同时,积极扶植伪政权,推行“以华治华”政策,加强对沦陷区的殖民统治。1938年5月8日,鲁西道尹公署在泰安岱庙成立,翌年迁至济宁。1940年6月,伪山东省公署将原来的4道改为10道,同年伪泰安道尹公署在泰安城成立。道尹公署设日本顾问,日本顾问操一道实权。在宁阳县,伪县长、铁杆汉奸王绍武遵照日本主子之令,在境内推行“保甲”、“连坐”制度和“治安强化运动”。全县被编为747保、6981甲,建立了31个保甲自卫团。由于日伪军连续“扫荡”,疯狂镇压抗日军民,被日伪山东省政府命为“模范县”。

推行“自首”运动。日军在进行大规模“扫荡”、“蚕食”的同时,还实行瓦解共产党员、八路军指战员、抗日群众意志的“自首”政策。如:敌制造徂徕山无人区后,出动大批特务,采取威逼、诱骗等手段,迫使共产党员“自首”。少数意志薄弱者,“自首”或叛变。一些思想界线不清的党员,企图混过关去,向敌人进行了所谓“假自首”。致使徂徕山周围近百个村庄的基层党组织被破坏。

“1942年春至1943年间,该犯(长岛勤,日军五九师团五四旅团长)令其驻泰安之奥中联队4000余人,配合伪保安队、日本宪兵队等,封锁我徂徕山抗日根据地(即“蚕食”徂徕山),企图消灭人民抗日力量,长期地统治该地。在各处设立据点,修筑防地,包围泰安人民政府及游击队,并威胁我地方干部7000多名‘自首’登记。俘八路军队员50余名,施行灌凉水、洋狗咬种种毒刑后,送往集中营或加以杀害。”

进行奴化教育。日本侵略者为了宣传灌输其建立“大东亚共荣”的反动思想,奴化占领区人民。日军在占领区,推行奴化教育。学校教日语课本,组织群众学唱日本歌曲。1940年9月15日,由日军驻济南的侵华特务机关“朝阳公馆”派川村与之雄,带日军一个小队20余人在范镇范东村(今属岱岳区)组织创办 “中山学校”。1942年3月又成立了“泰莱特别自治实验区”,即川村试验区,以达到“以华治华、强化治安、创造经验、逐步推广”之目的。“中山学校”建立以后,对学员进行文化教育和军事训练,配合日本侵略军推进“强化治安”,搜集情报,密报抗日群众的活动情况。

强掳劳工。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为解决国内劳动力不足,经内阁会议决定:从中朝等国,强掳劳工进行强制劳动。日军侵占泰安期间,大肆抓捕民伕,并将抓捕的地方干部和抗日军人押至工地强逼为其建据点,修炮楼,挖封锁沟,修公路、铁路,建桥梁。有的还发往东北、青岛等地,甚至去日本作劳工。他们受尽了非人的折磨,每一个工事、据点、工程的上面无不沾满、渗透着中国人的血泪。

据日本花岗惨案的幸存者、新泰市政协原副主席李绍海1993年写成的回忆文章“花岗山下的白骨”[《历史的控诉》,济南出版社出版,中共泰安市委党史委编,1993年12月,第291—299页。]记载:从新泰抓捕并送往日本秋田县(现大馆市)花岗町鹿岛组(现鹿岛建设公司)中山寮的劳工,现已查明的有23人,死在日本的6人,回国后仍健在的5人。抓往日本花岗的中国劳工,前后共三批986人。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有418人死在异国他乡。

掳夺资源。1938年1月4日,日军侵占“华丰煤矿股份公司”,1月7日,侵占“华宝煤矿公司”,后分别改名为“华丰炭矿”、“赤柴炭矿”(后将炭矿改称采炭所),并实行“军管理”。同年7月,日本侵略军以“华北开发公司”名义与李云亭合办“新裕煤矿公司”(张庄煤矿),1940年华北开发公司奉日本兴亚院指令,“收买”该公司矿产,更名为“日本华北开发株式会社新泰炭矿”。1942年,日本北中国开发株式会社济南矿业所出资建成“莱芜炭矿”(安仙煤矿)。至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日本侵略军共在新汶矿区掠夺煤炭51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