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宣传月 | 千人聊体会:法育共融 悦润童心

发布时间:2025-05-30 21:59  浏览量:1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作为一线教师,我深刻体会到法律对教育实践的指导意义——它不仅为构建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更在“法”与“育”的融合中,重塑了教育的温度和深度。

一、游戏化课程:法治精神与儿童发展的有机融合

学前教育法第五十六条明确提出“幼儿园应该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这一规定既是对幼儿天性的尊重,也是对教师专业能力的考验。游戏不再是简单的娱乐,而是承载着教育目标的载体,幼儿在游戏中达成认知建构、情感发展、社会适应及核心素养的整合培育,最终实现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1.法律主题游戏渗透

“尊重幼儿自主权”并非放任自流,而是通过游戏设计将规则内化为幼儿的行为准则。角色游戏中,模拟社会角色,理解“分享”“合作”的意义;建构游戏中,尝试与调整,学会遵守安全与秩序的边界;骑行游戏时,将交通法规融入其中,学会“红灯停,绿灯行”;“小法官”游戏,扮演“法官”和“陪审员”,模拟小法庭,调节同伴小矛盾。

2.主题活动法律启蒙

法律第十三条明确保护学前儿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结合这一要求,设计“我的身体我做主”主题活动。例如,通过“安全密码”“细菌大作战”等健康活动,让幼儿建立隐私保护意识、培养卫生习惯。

3.玩美游戏法律浸润

我园的“玩美游戏”园本课程,将法律常识融入艺术活动。例如,在“法治彩绘”专题,幼儿绘制进行游戏的场景。分享环节中,教师可以渗透“平等接受教育”的理念,传递“公平”与“安全”的概念。这一实践证明,法律教育并非生硬说教,而是可以通过多元形式浸润童心。

二、家园共育:法律框架下的协同育人机制

法律不仅规范幼儿园的教育行为,更呼吁家庭的深度参与。《学前教育法》第五十八条强调家庭责任,大东区教育局小北幼儿园尝试以活动为纽带,构建家园共育新生态。

1.法律知识的普及:打破认知壁垒

许多家长对学前教育的理解仍停留在传统阶段,认为“知识灌输”优于“游戏探索”。针对“游戏无用论”的误解,通过“幸福V吧”“幸福心语”等形式,我园逐步传递法律倡导的科学理念。例如,创新举办“幸福共绘”亲子活动和“幸福公约”等活动,帮助家长理解法律、形成协同共育的教育认知。

2.亲子互动的重构:从任务到共情

法律强调“家庭责任”,但责任不应成为负担。我在日常的工作中鼓励家长通过亲子游戏与孩子建立情感联结。例如,共同制定家庭规则、在游戏中观察孩子的兴趣与需求。这种互动不仅增进理解,也让法律倡导的“家园协同”理念落地生根。

3.教育共同体的愿景:从分歧到共鸣

过去对“小学化”的盲目追求逐渐被对幼儿全面发展的关注取代。当家园双方都认同“以儿童为本”的理念时,教育才能真正形成合力。例如,我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学前教育法,利用班级群定期向家长分享法律解读短视频,家长自发在群内分享“育儿心得”,更好地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本质不是束缚,而是对教育规律的尊重与对儿童权利的守护。在游戏化课程中,孩子学会规则与创造;在家园共育中,家长与教师共同编织孩子幸福成长的摇篮。我将秉持幼儿园“用幸福的教育成就孩子幸福的人生”的办园理念,以法律为纲,以爱为脉,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幸福成长。

作者 | 田小凡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小北幼儿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