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的历史与法理地位

发布时间:2025-11-18 11:17  浏览量:9

要理解琉球问题,需要从历史和国际法两个层面来看。

历史上的宗藩关系:琉球王国从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开始,就正式成为了中国的藩属国,这种朝贡关系持续了数个世纪。即使在1609年日本萨摩藩入侵后,琉球在向日本纳贡的同时,也仍然保持着与中国的宗藩关系,形成了所谓的“两属”状态。直到1879年,日本才强行吞并琉球,设置“冲绳县”,但这并未得到当时清政府(琉球的宗主国)的承认。

国际法下的“地位未定”:二战后,一系列重要的国际文件决定了日本领土范围。《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日本之主权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由盟国所决定之其他小岛。这意味着琉球在法律上已从日本剥离。

随后,1951年的《旧金山和约》规定琉球可由美国托管,但该和约存在重大法律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未参与签署,且始终不予承认。国际法专家指出,该条约不能合法决定琉球主权归属。

1971年,美国通过与日本签订《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将琉球的“施政权”移交日本。这一行为被广泛视为“私相授受”,因为:

1. 它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托管制度宗旨及民族自治原则。

2. 美国国务院自己也声明,移交的仅是行政管辖权,不影响琉球的最终主权归属。

因此,综合历史和国际法来看,琉球的主权归属在法律上并未最终确定,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悬案。

琉球问题的当代关注

近年来,琉球问题重新回到公众视野,主要源于以下几方面:

学术界的深入研究:中国学术界持续关注琉球问题。有国际法学者明确指出,日本迄今对琉球取得的应仅为“施政权”而非“主权”。福建师范大学等机构还成立了专门的中琉关系研究所,推动“琉球学”学科建设。

原住民的声音:琉球原住民对自身地位和权利有着明确的诉求。例如,琉球音乐人比嘉孝曾公开表示,日本对琉球的统治是殖民行为,并对此带来的潜在风险表示担忧。

地缘政治因素:在特定国际局势下,例如当日本在台湾等问题上发表不当言论时,琉球地位问题也会被提及,作为对日反制与博弈的潜在筹码之一。

总而言之,认为“琉球属于日本”并非一个毫无争议的定论。其历史脉络中的宗藩关系,以及二战后国际法框架下的主权未定状态,构成了琉球问题的核心。国际法学界的研究和琉球原住民的诉求,都让这一问题持续保有讨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