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露天采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挖掘机部件项目—2
发布时间:2025-09-23 05:31 浏览量:17
转自:沈阳日报
沈阳露天采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挖掘机部件项目—2#综合楼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古城街西,蒲平路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为30507.36平方米。因公司生产需求,原2#综合楼改为2#厂房,原规划总建筑面积17048.30平方米,变更为17038.72平方米。原规划总计容面积28777.24平方米,变更为28767.66平方米。容积率不变。原建筑最高点19.65米,变更为19.42米。建筑总基底面积减少。原规划许可证中其余经济技术指标不变。
现沈阳露天采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30日(7个工作日)。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024-62199961;建设单位:沈阳露天采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3840065658;设计单位: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5204098066;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73号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审批科。电子邮箱:ddfj-zrzyj@shenyang.gov.cn。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大东分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