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0 02:49  浏览量:16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60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7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郑运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5-63)。

三、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6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概述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日常主要依托所属的沈海热网开展冬季供热业务。沈海热网是基于电厂配套建设的热电联产供热管网,每年供暖期其热源主要来自于向电厂购置的热量,自上述热电联产建成以来,一直采用此种运行模式。

为开展2025-2026年供暖期供热工作,保障辖区热用户冬季采暖需求及沈海热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二热公司决定拟继续向电厂的所有方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力沈阳公司”)采购热量。采购单价不高于48元/吉焦,预估采购量约950万吉焦,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包含热费及相应管道冲洗、打压试运行、热网补水等相关费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2.46%,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名称: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9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治辉;注册资本:106,192万人民币;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虎石台南大街12号;股东结构: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左俊杰、原董事梁慧同时担任华润电力沈阳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等相应职务,华润电力沈阳公司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因此华润电力沈阳公司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润电力沈阳公司资产总额为349,086.42万元,净资产为95,301.23万元,负债总额253,785.2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9,335.08万元,利润总额-1,218.77万元,净利润为-1,218.7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润电力沈阳公司资产总额363,874.95万元,净资产为 104,824.48万元,负债总额259,050.47万元;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73,611.87万元,利润总额10,485.13万元,净利润为9,035.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其他

华润电力沈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5-2026年供暖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热公司拟向华润电力沈阳公司采购热量用于开展供热主营业务,采购单价不高于48元/吉焦,预估采购量约950万吉焦(具体以实际使用热量结算情况为准),同时二热公司承担管道冲洗、打压试运行、热网补水等相关费用,本次交易预计不超过5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结合电厂所用煤炭市场价格及电厂运行成本,参考沈城地区主要热源厂热量购销单价,经双方商谈结果确定价格。

五、协议签署情况

二热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交易尚未签署合同,待本次交易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后再行签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二热公司开展冬季供热工作所必需的用热采购,以保障沈海热网辖区内百姓采暖需求为目的。若不向关联方采购热量,沈海热网将出现严重的热源缺口,并且无可替代热源,将直接影响辖区内居民供暖质量。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34亿元。

八、其他

为提高办理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在前述交易限定条件内,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交易,包括与关联方商洽具体实施事宜、签订相关合同等。

九、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二热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采购热量是基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保障辖区居民冬季安全温暖过冬而展开的,是沈海热网热电联产供热方式所必需的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基于生产热量所用煤炭的市场价格及运行成本,同时参考沈城地区主要热源厂热量购销单价,经双方商谈结果确定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6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临时提案提议函的公告

一、提出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7日,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热力”)的《关于向惠天热电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将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临时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

二、提案人资格和提案时间合规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润电热力持有公司159,796,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及提案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表决属股东会的职权范围。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向惠天热电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6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59)

2025年9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热力”)的《关于向惠天热电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临时提案《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将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的提议,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提案后的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5:15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的注意事项: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包含两种方式)等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会提案及编码表

2.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和9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煤炭仓储及运输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关于购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

(2)提案1.00和2.00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提前进行会议登记;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必登记。

2.登记方式

登记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电子邮件、信函封面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登记需出示的资料同下文“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的要求。

3.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6日和28日9:00至16:00(电子邮件、信函以收到日为准)。

4.现场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审计与法律合规部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提前登记,现场出示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参会当天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进入会场。

(二)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05512

邮 箱:htrd2012@126.com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4.本次会议未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

注:每项提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注:采取电邮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电邮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5-6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案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的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为第二被告方。

3.涉案的金额:3,915.3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法院裁定冻结二热公司对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应付账款4,500万元。预计本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新增重大诉讼事项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8日,二热公司收到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通过网络发来的传票和民事起诉状,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正式受理该案并定于2025年10月16日开庭审理,二热公司将以第二被告出庭。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1: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被告2:二热公司

2.案件起因

据原告起诉状,2024年4月,被告1中标被告2招标的“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异地扩建项目配套长距离回输供热管线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二标段)施工项目”,作为项目总承包方开展施工。此后被告1就“二标段施工项目”发起“预制直埋保温管及接头采购项目”、“弯头、三通、保温管、法兰、钢管等材料采购项目”的招标,确定原告为供应商向被告1供应材料。原告依约向被告1供应材料,后经双方结算确认,两次采购材料结算金额合计为4,610.19万元,截至目前被告1仍欠付3,630.19万元。原告认为被告2作为案涉工程项目的发包方,应当在未支付工程款范围内对被告1欠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3,630.19万元并支付自2025年1月1日起,以4倍LPR为利率计算至2025年8月19日的逾期付款利息285.13万元,自2025年8月20日起,按照1.21万元/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告1承担;(3)判令被告2对被告1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单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诉讼案件;累计新增为被告小额未结案件35件,诉讼金额合计1,264.74万元;累计新增为原告小额未结案件5件,诉讼金额合计1,220.96万元。上述累计新增涉诉案件共计2,485.70万元。

三、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经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二热公司对被告1应付账款4,500万元,冻结期为三年。

2.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其他

公司将与相关法院、债权人等积极沟通,争取尽快就诉讼事项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早日解除诉讼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